当前位置: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王某某)

日期:2026-03-27 12:05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案件名称

医师王某某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某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医罚20261号

违法事实

根据2025年11月13日投诉件调查核实:2023年1月8日,医师王某某执业期间,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补记抢救病历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26

处罚机关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