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10-14 09:32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案 件 名 称

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药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医罚﹝2025﹞11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500050042073Q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王东杰

违法事实

根据2025年6月29日患方网上举报,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存在以下两项违法行为:1.安排只具有药士资质的刘某某从事处方审核工作;2.未对医师向某某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九)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3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09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