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10-14 09:32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
案 件 名 称 |
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药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医罚﹝2025﹞11号 |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民福医院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050042073Q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东杰 |
|
|
违法事实 |
根据2025年6月29日患方网上举报,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存在以下两项违法行为:1.安排只具有药士资质的刘某某从事处方审核工作;2.未对医师向某某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 |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九)项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13000元。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09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