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枝江张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09-04 14:48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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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枝江张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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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放罚[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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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枝江张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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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83MA48A4CT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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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张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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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型号为JZ12-A的C形臂X射线设备未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型号为JZ12-A的C形臂X射线设备机未经放射诊疗许可而投入使用;未给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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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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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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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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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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