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卫生院)

日期:2025-08-04 14:43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健康检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放罚〔20251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521420201095R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常兵

违法事实

20257月16日现场监督检查并经调查核实: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健康检查;未为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行政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5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8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