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硕瑞陶瓷有限公司)
日期:2025-07-25 09:10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
案 件 名 称 |
宜昌硕瑞陶瓷有限公司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案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职罚[2025]1号 |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硕瑞陶瓷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25MA49MA7Y2J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江淑华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7月7日未督促劳动者赵XX等进行个人防护;未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条第(一)项、《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22日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