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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王某某)

日期:2025-04-02 09:09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案 件 名 称

王某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医罚﹝2025﹞3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某某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根据2024年9月24日患者投诉,经调查核实,王某某存在以下两项违法行为:1.病历书写不规范。2.未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3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7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