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海铂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9-11 15:42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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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宜昌海铂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游泳场所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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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公罚[2024]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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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
宜昌海铂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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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2MABTCKR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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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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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18日国家抽检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对游泳场所空气、游泳池水、浸脚池水现场采样。检测报告显示游泳池水三点位游离性余氯分别为:1.54mg/L、1.53mg/L、1.47mg/L,卫生标准值为:0.3~1.0mg/L,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检测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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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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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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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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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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