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中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日期:2024-09-02 16:45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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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宜昌中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游泳场所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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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公罚[2024]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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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中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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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MA49QENGX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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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陈乔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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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12日,我委对宜昌中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游泳池进行国抽双随机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室内空气、游泳池水质和浸脚池水质进行现场采样检测。2024年7月22日收到游泳池水质检测报告(HBYY(检)字[2024]第1064号),结果显示:游泳池水浅水区、池水中间游离氯项目的检测结果分别为0.23mg/L、0.21mg/L(卫生标准值为0.3-1.0mg/L),浸脚池游离氯项目的检测结果为3.4mg/L(卫生标准值为5-10mg/L),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游离氯检测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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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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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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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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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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