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志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8-29 15:35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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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宜昌志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顾客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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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公罚[20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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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志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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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MA49RYLM6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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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贺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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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11日,在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中,我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布草、杯具细菌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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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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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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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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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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