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华星酒店有限公司)
日期:2024-08-25 10:43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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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宜昌华星酒店有限公司顾客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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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公罚[202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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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华星酒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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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309810028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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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胡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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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26日,在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中,我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宜昌华星酒店有限公司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布草、杯具细菌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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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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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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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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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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