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市中医医院)

日期:2024-07-25 15:35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案 件 名 称

宜昌市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及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和检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罚[2024]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宜昌市中医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500420177697K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周刚

违法事实

1、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西门子CT(型号:SOMATOM-perspective)未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2023年度状态检测

2、未按照规定定期对西门子CT(型号:SOMATOM-perspective)放射诊疗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

行政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2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