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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王某某)

日期:2024-06-14 09:45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案 件 名 称

王某某未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市卫医罚〔2024〕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某某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王某某未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制定的麻醉科工作制度,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3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7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