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宜昌市鑫丰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05-29 09:10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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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宜昌市鑫丰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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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公罚[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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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市鑫丰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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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559744166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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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颜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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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24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宜昌市鑫丰体育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178客房内杯具有明显水渍,酒店2层设置的清洗消毒间内未见拖鞋清洗消毒记录,杯具清洗消毒水池未见使用痕迹;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柜3台,其中1台消毒柜损坏,柜门无法闭合,另外2台未接通电源;杯具消毒记录截止日期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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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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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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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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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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