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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4-08-27 11:43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卫健委终审阅读量:

  根据《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的精神科护理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关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根据《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中《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条件一致的以下资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材料。

  (六)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

  (八)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附件3)。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并在每页的右下角由本人手写签名。

  四、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由宜昌市优抚医院人事科负责。

  (二)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凡放弃资格复审(须提交书面放弃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关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及宜昌市优抚医院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联系电话: 0717-6330448。
 

  附件:1.2024年宜昌市优抚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