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群众满意机关”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0年度“群众满意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市卫健委对反馈的5项共性意见和4项个性意见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共性意见和建议
1.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QQ、微信工作群少了但钉钉群多了,正式文件少了但“白头文件”多了;过度留痕问题,以调研之名行督查之实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委机关会议制度,落实“不开会、少开会、开短会、不讲话、少讲话、讲短话”要求;规范文件签批程序,文件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明确意见后,主要领导审批。严格落实市委督办备案审批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调研领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调研实效。
2.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多想怎么干,慎言不能办;窗口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市卫健委承诺件办理时限再压缩37.5%。通过内部流程再造,再减少审批环节16个,通过加大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力度,窗口审批办结率从62.7%提升到88%。按照“能并则并,应减尽减”的原则,通过证照免提交减材料34项,通过硬减材料32项。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再压缩5.2%。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开发健康证管理系统,城区8家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与系统进行对接。城区健康证办理直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在线预约体检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前往预约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网上即可获取电子健康证。实现群众办理健康证仅需跑一次,最大化方便群众办证。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见面审批项目。由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与省政务系统没有对接,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向市卫健委申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需在网上重复提交材料,并到窗口完成制证。市卫健委为方便全市3088家医疗机构、35429名医护人员办事,在全省率先实施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见面审批项目,项目投入经费约40万元。11月28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见面审批项目建设完成,正式开放运行。截至目前办件188件,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办事实现材料一次提交,审批无需见面,办证零跑腿,证照电子化。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取消审批2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服务7项。落实“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一事联办及医疗广告审查等跨省通办事项。
3.加强民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早知早悉。
整改落实情况:对“健康宜昌”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强化功能,利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健康宜昌”微信公众号做好卫生健康政策、科普宣传,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及时更新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4.市直机关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发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城市创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市卫健委持续开展创建健康机关创建工作,坚持每年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坚持每天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有效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身体保证;二是市卫健委机关持续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每个周末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机关清洁卫生活动,打扫办公室,清理周边环境,做好除四害工作,有效保证了机关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三是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市直卫生系统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5.多开展文体活动,让机关干部工作有热情,生活有激情、提振精气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打造健康机关,扎实推进机关工间操制度。向机关职工传播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按楼层、科室划分教学小组,并逐层督导,硬核落实工间操制度,提高机关职工健康自我管理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春秋游活动,通过春日登山踏青、秋游+厨艺PK等多种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回归自然,放松身心,释放工作压力,增进了职工之间的沟通了解,提升了机关职工的凝聚力。
二、个性意见
1. 监督各大医院在医保目录内采购药品,让群众能用上“救命药”。
整改落实情况:为激励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内采购药品,6月底与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卫发〔2021〕9号),并于7月上旬联合市医保局对市直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市医保局已将结余资金拨付给相应医疗机构,有效激励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内采购药品。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都纳入医保目录内药物),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执行情况督导检查,达到省级要求标准。开展基本药物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的日常监督。
2.进一步推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1.强化组织谋划。2021年5月,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召开了2021年全市乡村医生定向委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深入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2.强化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在市内各大报刊和网络平台发布招生简章,联合三峡职院进校、进村、入户宣讲招生政策,对各地招生进展情况一周一督办。3、强化指导服务。2021年8月,制定了“村医计划”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指南流程,安排专人“一对一”精准指导志愿填报,为考生答疑解惑。4.组织参加培训。组织毕业大学生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提高大学生村医实践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帮助毕业大学生村医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5、强化思想建设。举办宜昌市乡村医生定向委培班“学党史,感党恩,乡村振兴献青春”党史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坚定了委培村医扎根基层的职业思想。6.强化政策支持。出台了《宜昌市“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实施方案》,采取“四个一批”(订单定向培养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一批、在岗村医学历提升一批),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医配备工作。省政府“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市)三甲医院创建”实事项目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推广宜昌经验。
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1.实施培训项目。2021年7月,结合县市区需求,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培训方案,确保培训实效。2.开展临床带教。从市级三甲医院选拔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对学员带教培训,定期开展临床带教、理论和临床技能考核。3.加强人员培训。选派144名骨干乡村医生参加省级项目培训。伍家岗区杨岔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夷陵区鸦鹊岭镇卫生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被确定为湖北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基地。
3.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督促落实宜昌市“公开招聘的新进乡村医生,考核合格可纳入编制内管理,或比照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标准,同工同酬”等相关政策。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卫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计划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积极参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联合编办、人社部门,面向市城区、13个县市区招聘报名1200人,9月底开展了统一笔试,目前已开展面试。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医将统一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制管理。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推动落实不到位,未充分考虑重点人群、重点行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督导,实行疫苗接种日通报制度,压实县市区及行业部门责任,截至12月12日24时,全市累计接种疫苗731.57万剂次,每百人接种182剂次。加强免疫可接种人数累计完成率85.53%,居全省第一位。
二是完善疫苗接种服务。通过搭建防晒网、遮阳雨棚防暑降温,提供风扇、饮水机、口罩、面包等必备保障物资,延长方舱夜场接种时间,开通爱心专车免费接送等方式,设置专车接送点,安排大巴车来回循环接送,确保市民随到随走,直达方舱,下车即接种。安排专人为行动不便人员、学生和特殊群体提供现场咨询、接种、留观等全程服务。引进首台新冠病毒疫苗移动接种车,在辖区核心商圈、人口密集片区进行流动接种,实现了居民家门口接种,疫苗移动接种车当天接种新冠疫苗800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接种体验感和满意度,做到疫苗接种有速度、更有温度。
三是全流程保障接种安全。合理设置疫苗接种点141个,接种台503个,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调配近3000名接种人员和500名医务人员,落实接种点现场“四有”(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药品器械、有救护车、有急救通道)要求,确保接种安全。接种前严格按照接种规范对每名接种对象进行体检筛查和健康状况评估,确保应接尽接、愿接尽接。各级疾控机构通宵达旦,第一时间将疫苗安全配送至各接种点,实现了“苗等人”。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 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