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驾照式”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近年来,宜都市卫生健康局以《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运用为切入点,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监管手段,不断完善医疗机构执业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明确记分标准。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每次记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2分、6分、4分、2分、1分,共五个档次。同一案例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并存的,以最高行政处罚分值计算,分值之间不累加。
二是优化记分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以校验年度为单位,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一年期不超过12分,三年期不超过36分。记分从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重新开始记分。按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五级(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五级绿色)进行预警管理,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模式。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作为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等级评审、专科建设、评先评优、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职务任免、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年已对3家给予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记分管理,分类建立记分管理档案。
“驾照式”记分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丰富了卫生监督监管手段,有利于督促医疗机构管理者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执业意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罚屡犯。
(宜都市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