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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出台医养结合机构相关补贴政策

日期:2020-09-03 11:53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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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922精神,近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宜昌市城区医养结合机构补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非政府投资等类型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的三种补贴政策进行了细化明确:一是建设补贴。凡是符合条件的、非政府投资及公(办)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新建内设护理床位20张以上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护士站)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床位补贴。凡是符合条件、设10张养老床位以上、正常运营1年以上,新建改造和租赁非政府投资医养结合机构分别给予3000元/床位2000元/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三是运营补贴。凡是非政府投资、公建民营或公办机构服务外包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入住老人的失能程度分别给予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运营补贴。

该《实施细则》出台后,将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的服务需求,将为我市加快推动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积极作用。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科 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